日落黄沙(The Wild Bunch)
1. 关于杀戮
影片开头,匪徒们化装成军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银行大门。一群小孩趴在地上,他们中有年龄大点的,有很小的,有男孩,有女孩。他们把一只蝎子放进了一堆蚂蚁中,看着这只蝎子被无数只黄里透红的蚂蚁慢慢吞噬,所有人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最后,当蝎子差不多已经死去的时候,他们拿起一把干草,盖在蚂蚁窝上,点燃,然后期待的注视着。伴随着青烟,一阵阵噼噼啪啪的声音传出,刚才还如波涛般汹涌着淹没蝎子的蚂蚁们,转眼间都化为乌有。与马上开始的匪徒与早已埋伏在银行周围的众赏金猎人之间的火爆枪战相比,暴力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杀戮,似乎是人的天性,也许这才是暴力美学如此被欣赏的终极原因。
作为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农村广阔的田野和众多的生物,都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可以杀戮的机会。南方很多水塘里都有一种吸血虫子,名叫蚂蟥。当牛在池塘里喝水或者解暑后,腿上都会爬上很多蚂蟥,它们用它们身体两端的吸盘牢牢地吸在牛身上。此时不能硬扯,因为越扯它们吸的越紧,当强行扯下后,牛腿就会流血不止。当然,它们并非只吸牛血,人血也是它们的至爱。
蚂蟥的生命力顽强到惊人的程度。当你在水田里被蚂蟥叮到鲜血直淌后,你气急败坏决定报复它,一巴掌把它拍下来,放到水泥地上用脚踩住,用力跺几下,并来回在地上磨擦,可惜它还是死不了;你拿起一块石头,在它身上猛砸,如果是人,都死好几回了,可惜它还是死不了;你拿出了一把刀,将它剁成了几段,可惜它还是死不了;传说中即使把它们烧死,在放到水里仍能复活。有一次,和表哥抓到一只,两个孩子轮番用脚把它给踩烂了,累了之后,我仰着头问表哥:接下来该怎么办?那个时候表哥表姐的形象一般都是巨伟岸的。表哥沉吟一会,说我们 lan(方言,意思大致是腐蚀)死它!我说:怎么 lan?表哥果断说:用尿!于是我们挖了一个小坑,把已经烂成一团的蚂蟥放了进去,哥俩一起往坑里撒了一泡童子尿。然后我们把坑埋了,就欢快的回家了。第二天,再次路过这蚂蟥的葬身之地时,我问表哥:它死了没?表哥说:肯定,挖出来看看它被 lan 成什么样了!于是找来一根木棍,撬开那个小土坑,结果里面空空如也,蚂蟥不见了。我们两面面相觑,心想,妈的这都不死。
我一直是个虚心好学的孩子,就去请教大人,大人告诉我们说,用竹签把它翻过来晒太阳它就死啦!于是我们以后抓到蚂蟥后就用这种惨绝人寰的手段对付之。具体施刑过程就是,拿一根竹签或粗一点的硬草,抵住蚂蟥的屁股,然后一边把竹签往里捅,一边把蚂蟥的身体往下撸,直到最后蚂蟥被彻底翻了肚皮朝天,肚皮指的是肚子里面的那皮。这还不够,还要把这根竹签插到墙上或石缝里,让太阳暴晒。在我还没来得及验证翻皮晒太阳后再把它放到水里它能否复活的时候,我就长大了,对蚂蟥不感兴趣了。
农村蚂蚁很多,所以都见怪不怪。可是有段时间我对这蚂蚁感兴趣了,这一感兴趣,就意味着它们要遭殃了。具体过程就不表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不再虐杀这种小动物了。但回忆起来,却记得那时候没有任何罪恶感,一起长大的玩伴相同的经历又说明我不是个例。于是我想,大概虐杀是人的天性,只是随着后天的成长,同情心慈悲心会渐渐抑制住这种天性。但抑制的天性又总得想方设法出来宣泄一下,于是那么多的充斥着暴力的电影才会被很多人喜爱。
那么,在狂野西部,当敌对双方只为生存,正义与邪恶的对立被弱化时,杀戮就让旁观者欣赏到纯粹的暴力的美。
2. 男人的情谊
几个匪徒在一片荒漠里作片刻歇息,其中一个打开了一瓶酒,喝了一口,扔给一个同伴,同伴喝了一口继而再扔给下一个同伴,如此进行下去。大概你会觉得几个人分完一瓶酒会体现出男人的友情,如同小学语文课本里讲述一个班的战士分一个苹果那样。但显然这样安排有失真实,于是发生了电影里的一幕,一个匪徒想从上一个人手里接过酒瓶,可酒瓶被扔向了另一个人,他只好眼巴巴的望着酒瓶飞来飞去,就是飞不到自己手里。直到酒瓶飞到最后一个人手里,他想这下要给我了吧,可那人仰起脖子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到头来他仍然一滴酒都没尝到。所有的人都哈哈大笑,只有他铁青着脸。
最后的大战前夕,几个匪徒去了趟貌似是妓院的地方。派克只是稍作休息,一句话都不说。隔壁的两个兄弟却跟妓女争吵不休。这时候你大概会想行事一向透着正派范儿的派克会替兄弟把钱付了,或训斥兄弟们一顿。但他只说了一句:Let’s go。于是出门和一直等在门外的另一位兄弟,一行四人,慷慨赴死。
下面这幅图,让我想起了下面的句子: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